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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单位需求
珠海市斗门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分别在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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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小学教师72名(详见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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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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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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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应聘者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时间:2017年4月9-10日(9:00-12:00,14:30-17:00),地点:9号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316,10号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402,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9号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316,10号文学院402、西南大学招聘大厅和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石牌校区)。
2.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应聘者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体育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⑤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的《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项。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安排参加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参加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等事项,于报名结束当天20:00后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考试
语文、英语、数学、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体育、美术、音乐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2)笔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备注: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4月26日(初定),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备注:专业技能考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应聘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6-27日(初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应聘者及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斗门人力资源网、斗门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接收、聘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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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珠海市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被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珠海市斗门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9700;监督电话:0756-5550732
附件:
1.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2.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